2006年1月25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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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华侨”又偷又骗 法院判坐牢罚钱
余春红 陈亮晓

  本报讯  本报2005年11月9日报道的《女“华侨”作恶 侨乡骗术玩完》一案昨天有了结果。号称“周游列国”,以老乡托自己带钱为名在侨乡青田行骗又行窃的温州人孙晓芬被判了刑。
  青田法院经审理查明,孙晓芬骗取数10人财物共人民币403100元、欧元10855元、美金600元;窃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8300元、欧元6000元。遂作出一审判决:孙晓芬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同时,责令孙晓芬退赔给被害人经济损失计人民币438200元、欧元12655元、美金600元。